2026年01月20日,泰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叶澄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叶澄华农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泰金监复〔2026〕6号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关于叶澄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农苏分发〔2025〕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叶澄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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