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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例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全球热点评

时间 2023-03-21 09:06:22 来源:苏州日报  

苏州首例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捕售保护鸟类 案发地接受审判

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黄晗希)近日,由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州首例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在太湖边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资料图片)

近年来,太湖因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成了越来越多候鸟的繁衍、栖息目的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利,竟在太湖流域非法猎捕国家级保护鸟类。秦某在农贸市场发现有人贩卖野味,售价颇高,便动起了抓捕野鸟的歪脑筋。2019年年底到2021年9月不到两年时间,他用网及低音炮播放同类声音吸引的方式进行抓捕,共非法捕获黑水鸡、骨顶鸡、绿翅鸭等800余只保护鸟类,然后贩卖给附近的饭店和农贸市场牟利。

消费需求让盗猎行为禁而不绝,偷猎野生动物行为背后基本上都有一条黑灰利益链。2021年9月,这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为实现全链条监管打击,该院承办检察官对账本信息、交易流水进行深挖细查,从蛛丝马迹中揪出了下游的收赃犯罪嫌疑人。

收赃犯罪嫌疑人余某表示:“一些顾客想吃野味,我就偷偷卖这些野生鸟类。为了掩人耳目逃避处罚和打击,我都是称这些鸟为白鱼、黑鱼。”余某是太湖周边一农贸市场的水产品摊主,2018年与秦某相识。在秦某开始偷猎野生鸟类后,抱着逐利和侥幸心理,她慢慢成了秦某非法利益的输出渠道。2020年6月到2022年10月期间,余某在其经营的横泾某菜市场摊位,以黑水鸡每只15元至25元、骨顶鸡每只55元至65元、绿翅鸭每只约30元的价格,从秦某等人手上收购这些鸟类,并加价出售给顾客。

从惩治以食用为目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修法精神出发,2022年10月31日,吴中区检察院对秦某与另一名收赃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秦某犯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另一人犯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为了让禁捕禁购禁售禁食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吴中区检察院与姑苏区法院商定,让余某在案发地接受审判。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依法指控:被告人余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余某认罪认罚,法庭依法采纳公诉人的指控事实、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答疑等方式,向旁听群众普及捕猎、贩卖、交易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阐述捕猎野生动物对太湖生态环境的危害。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他们深受教育,更加深刻认识到吃野味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去年年底,检察官就让我们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店里也贴上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标语。今天看了庭审,心里真有点后怕。太湖的鸟啊、鱼啊不能抓!”某农家乐经营者说。

吴中区人大代表、西山农业园经济和旅游发展局副局长钟磊告诉记者,到案发地开庭,不仅可以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还可以收到良好的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效果。希望今后司法机关能够多以这种方式,将“法治课”送到群众身边,充分彰显司法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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