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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文:医保缴费基数执行新标准 上限调整为22470元

时间 2022-11-03 09:53:57 来源:姑苏晚报  


(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周函)昨天,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通知》,明确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由21821元调整为22470元;下限维持不变,依然为4250元。单位如需调整申报上限,请于11月6日前申请办理。

医保缴费基数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以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予以确定。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1月至12月新入职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单位如需调整今年11月前已参保的职工缴费基数上限,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自行调整,或携带《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调整花名册》至单位所属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此外,单位申请补缴今年11月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仍按补缴对应月份的上限封顶。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11月医保业务经办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1月7日开始,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柜面业务均暂停办理(学校网厅和居民医保业务可正常办理),请相关参保单位及时关注。

标签: 医疗保险 职工缴费基数 关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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