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乘车身份证明办理条件如下:(乘车人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注意事项:
1、请确认以上各项证明(信)的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与购票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2、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旅客姓名、性别、年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内容,一联为公安部门留存,一联供旅客换票、改签、变更到站、退票、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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